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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指令即機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是歐盟的一系列CE指令中針對機械產品的法律法規,所有出口到歐洲的機械產品都需符合機械指令的要求。現行機械指令為2006/42/EC,自2009年12月21日生效。 適用范圍: 1.若干部件或零件連接在一起的組合裝置,其中至少有一個零部件通過適用的驅動件、控制和功率電路等而運動,這些零部件的組合是為了某一特定的應用,特別是為了用于材料加工、處理、運送或包裝。 2.若干機器的組合裝置,這些機器是為了達到共同的目的被組合和控制,使其作為一個整體運轉。 3.調整機器功能的可互換設備,這種設備投放市場的目的是用來裝配在一部機器或一系列不同的機器上,或者由操作者裝在牽引車上,但這類設備不是備件或工具。 4.具體涵蓋各式機床、橡膠和塑料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印刷機和造紙機、食品機械、皮革機械、農林機械、建筑機械、工程機械、工具機械、家用和類似用途機械等。 機械的結構必須保證其適當功能,在制造商預定條件下,只要是按照規定操作的機械,在運轉、調試和維修時,都不能對人造成傷害。必須采取措施以排除機械在預期壽命內(包括裝配和卸載時)的一切事故風險,包括在可預料的異常情況下所造成的事故風險。機械產品辦理CE認證通常需要符合MD機械指令(2006/42/EC)和LVD低電壓指令(2014/35/EU),若無特殊要求,一般不做EMC電磁兼容指令(2014/30/EC)。 不同機構的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一定差異,以下為常見的辦理流程: 通用流程 1.準備材料:準備產品說明書、結構圖、電路圖、使用說明、檢測報告、質量手冊等相關材料,確保材料齊全并符合歐盟相關標準。還需提供機械使用說明書(英文)、機械的總裝圖、電路圖、液壓回路圖、氣動回路圖、電氣部分關鍵元器件清單(名稱、型號、供應商、CE證書)、型號差異表等。 2.找認證機構:選擇歐盟認可的認證機構進行申請,可根據費用、周期、證書的權威性等要求來選擇。 3.申請人填寫CE - marking申請表,將申請表、申請公司信息表、產品資料一并寄給檢測機構,并安排寄樣。 4.實驗室根據相關的歐盟檢測標準對所申請產品進行全套測試,包括機械安全結構檢查、電氣安全測試、噪音測試等。并出具測試報告。 5.通過評審的產品會獲得符合歐盟標準的認證證書,證明該產品已通過CE - MD認證。同時,檢測機構會向申請人提供測試報告或技術文件(TCF),以及CE符合證明(COC)及CE標志,申請人簽署CE簽署自我聲明,并在產品上貼附CE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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